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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气工艺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气工艺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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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中的规定和要求等文件的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气工艺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制气工艺系统技术升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 2016)中的规定和要求等文件的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气工艺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制气工艺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
  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9日,注册资本4.032亿元人民币。
  公司全厂以环评批复划分共有13个项目,均已依法完成环评手续,除制气提纯项目在建外,其余各项目均依法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目前公司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现有一期、二期两套TDI装置。分别配套一期、二期两套制气装置,一期制气装置现有3台固定床常压气化炉(2开1备),二期制气装置现有6台固定床常压气化炉(5开1备)。本项目充分利用现有装置,拟在现有厂区西南侧新上2套粉煤气化装置(1开1备),采用粉煤气化工艺替代现有一、二期制气装置,并配套新上空分、火炬,根据改进后气化煤气组分对变换进行改造。其余净化及分离仍采用公司现有装置。
  (1) 产品方案
项目所生产的煤气为现有TDI装置所需要的一氧化碳和氢气提供原料气,均为中间产品。
  (2)生产规模
  一氧化碳:3518Nm3/h
  氢气:9800Nm3/h
  (3)工作时间
  300天(7200小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烟台莱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王刚             
  电话:13105216269                
  邮箱:13105216269@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烟台拉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202号电子大厦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可同步下载,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参意见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人:王刚              
  电话:13105216269                   
  邮箱:13105216269@163.com
六、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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